1、目的
为了防止气瓶在充装过程、储存、使用过程中,由于混装、错装、换装、误用报废或超期服役等原因而发生各种事故。
2、二氧化碳气体气瓶充装检查
2.1充装前应首先对瓶内残液进行抽空处理,充装前的气瓶应由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a) 国产气瓶是否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
b 气瓶外表面的颜色标记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标记相符;
c) 气瓶瓶阀的出口螺纹型式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相符(可燃气体用瓶阀,出口螺纹应左旋;非可燃气体用瓶阀,出口螺纹应右旋);
d) 气瓶内有无剩余压力,如有剩余气体,应进行定性鉴别;
e)气瓶表面有无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外部损伤缺陷;
f)气瓶是否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
g)气瓶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和符合安全要求。
2.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
a) 不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
b) 原始标记不符合规定,或钢印标志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c) 颜色标记不符合GB7144标准规定,或严重无损脱落,难以辨认的;
d) 有报废标记的;
e) 超过检验期限的;
f) 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g) 气瓶的许用压力小于所装介质在气瓶在高使用温度下的饱和蒸汽压力的。
2.3气瓶充装后检查
a) 充装量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b) 瓶阀及其与瓶口连接的密封是否良好;
c) 瓶体是否出现鼓包变形或泄露等严重缺陷;
d) 瓶体温度是否有异常升高的迹象。
3、氧气、氩气气体气瓶充装检查
3.1充装前的气瓶应有专人负责,逐只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a) 国产气瓶是否是由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并有监督检验报检;
b) 进口气瓶是否经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
c) 充装气体是否与气瓶制造钢印标记中充装气体名称或化学分子式相一致;
d) 根据GB16804规定制作的警示标签上印有的瓶装气体的名称及化学分子式是否与气瓶制造钢印标记中的一致;
e) 气瓶表面颜色标记是否与所装气体的标记相符;
f) 气瓶瓶阀的出口螺纹型式是否与所装气体的规定相符(可燃气体用瓶阀,出口螺纹应左旋;非可燃气体用瓶阀,出口螺纹应右旋);
g) 气瓶内有无剩余压力,如有剩余气体,应进行定性鉴别;
h)气瓶表面有无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外部损伤缺陷;
i)气瓶是否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
j)气瓶的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和符合安全要求。
3.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
a) 不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
b) 原始标记不符合规定,或钢印标志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c) 颜色标记不符合GB7144标准规定,或严重无损脱落,难以辨认的;
d) 有报废标记的;
e) 超过检验期限的;
f) 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g) 气瓶瓶体或瓶阀沾有油脂的;
h) 政府宣布报废的气瓶;
i) 经过改装的气瓶。
3.3气瓶充装后检查
a) 检查瓶内压力(充装量)及质量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b) 瓶阀及其与瓶口连接的密封是否良好;
c) 气瓶充装后是否出现鼓包变形或泄露等严重缺陷;
d) 气瓶充装后的温度是否有异常升高的迹象;
e) 气瓶的瓶冒、防震圈、充装标签和警示标签是否完整。